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开年多只基金下调费率吸引投资者******
记者 王思文
2023年伊始,公募基金积极通过下调基金费率(包括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的方式让利投资者、提升投资者信心和持有体验。1月11日,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正式由0.25%调低至0.05%。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这已是今年以来第8只调整费率的基金,其中以债券型基金为主。
管理费和托管费
为调整主要方向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8只基金中,6只为债券型基金,而债券型基金普遍将管理费率调整至0.3%。例如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均将管理费率由原来的0.7%调低至0.3%。
除了管理费率,部分债券型基金的托管费率也有所调整。如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费率从0.2%降至0.1%,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1%调低至0.08%,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25%降低为0.15%。
伴随基金业的发展与成长,公募基金相关费率持续下行。尤其是在资本市场环境相对复杂、基金赚钱效应欠佳的情况下,基金往往会主动降费。去年全年,伴随市场震荡波动,已有多家基金公司旗下产品出于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等方面考虑,发布了费率优惠相关公告。
对于2023年开年债券型基金扎堆下调费率,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基金经理张昆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年底债券市场的调整使投资者信心受挫。在此背景下,债券基金降低费率也是希望通过让利投资者,提升产品竞争力。”
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预计未来行业还会降费
事实上,近年来监管层多次提及基金降费让利的问题。去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明确提出,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金融服务收费,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记、清算等费用。
一位公募FOF基金经理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债券基金产品降费总体上有利于推动公募行业高质量发展,比如其直接降低了投资者持有成本,增强了投资者获得感,从而促进投资者利益与资产规模的正向循环。”
“我们预计未来行业还会进一步降费,因为基金产品降费让利于民是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张昆对记者表示。